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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责任编辑:朱志松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郑发[2020]2号)精神,根据《郑州市市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郑财绩[2022]1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3年市级预算绩效监控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监控对象

绩效监控分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监控对象为财政下达的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全部资金,监控时点为7月31日。所有支出项目在实施期内应结合项目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管,注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可持续性。

二、绩效监控的主要内容

本次绩效监控的主要内容:一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的完成进度和趋势以及跟踪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二是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以及预计结转结余等情况;三是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延伸监控。必要时可对重大政策及项目支出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进行延伸监控。

三、绩效监控方式

根据市财政工作安排,本次预算绩效监控采用自主绩效监控方式。学校下达的财政支出项目所在校内单位是实施绩效监控的主体,承担有财政支出项目的校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财务处负责学校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校内各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项目绩效监控”模块填写项目绩效监控情况。财务处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部门整体绩效监控”模块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学校的所有项目监控情况和部门整体监控情况,一并由财务处统一提交市财政局支出处室审核。以上两项自主绩效监控工作应于9月10日前填报审核完毕。

特别说明:对于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整的项目支出,尤其是2023年市财政预算追加的各类项目支出,校内各单位应先通过一体化系统完善绩效目标,并报财政局支出处室审核后,再开展绩效监控。

四、重点项目绩效监控

今年以来,市财政下达的中央、省、市各级项目资金中,涉及项目数量较多。考虑实际情况,将以下类型的项目作为重点监控项目,分为两类:

1.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教科研经费、学生资助和奖励资金(市级、学校配套)、归还贷款和自筹基建经费。

2.预算追加项目: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中央级)、各类学生奖助资金(中央、省级)、高校基础条件改善经费(省级),其他重点项目等。

除这两类项目支出外,其他项目作为一般监控项目。

关于绩效监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详见附件一——项目绩效监控任务清单

五、预算绩效监控任务清单

1.项目绩效监控工作的校内责任单位划分详见附件一——项目绩效监控任务清单。

2.学校部门整体绩效监控工作由财务处牵头,校内各单位配合共同完成。

六、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校内各单位对绩效监控和部门整体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情况和管理漏洞,应深入分析原因,主动采取加快项目进程等措施,及时与财务处沟通。财务处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视情况,及时向市财政申请暂停项目实施、按程序调整预算、停止拨付资金等分类处置措施纠偏整改,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七、报送材料

(一)报送时间与阶段性任务

1.9月5日前项目经办人到财务处预算一体化系统录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9月10日前项目经办人到财务处预算一体化系统录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各类证明材料电子版(详细材料)

3.一般项目完成情况各类证明材料电子版(基本材料)

(三)报送说明

1.年初部门预算项目。由于年初已经申报过绩效目标,本此直接填报绩效监控情况。

2.本年度所有预算追加项目。均应先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再进行绩效监控。

3.考虑到绩效监控工作任务的工作量,尽量提高工作效率,本年度所有预算追加项目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模板)》填写。两表在一起,按填写说明逐项填写。

4.所有项目应提供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八、其他

1.校内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并安排专人经办。

2.财务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联系人:朱志松,联系电话:68229791。

3.校内各单位应积极配合财务处共同完成2023年预算绩效监控工作。

附件:

1.项目支出绩效监控任务清单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模板)




财务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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