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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企合作乱收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责任编辑:朱志松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校企合作乱收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教财函 〔2023〕572号)的工作要求,请学校各单位进一步开展校企合作乱收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教育乱收费被省纪委列为侵害群众身边利益的重点查办事项,学校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乱收费治理要求,进一步做好自查,务必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自查摸排到位、自纠整改到位、查漏补缺到位。

二、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学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 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务必做到排查底数清,整改措施实,治理举措严,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到位。要完善收费治理工作机制,对自查走过场,整改不彻底,退费不到位的单位,启动约谈、通报、问责等机制,并向学校报告治理情况。学校各单位要结合前期排查和投诉整改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实清楚合作企业、收费项目、交费学生、退费整改等情况;要对有关责任人依规问责追责。学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责任,落实收费管理制度,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校企合作乱收费行为。

三、注重方式,严控舆情

学校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合理合规妥善处置问题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防止形成舆情和群体性事件。

四、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23年8月13日前完成。

报送部门:学校全部教学(教辅)单位和党政管理部门。

报送方式:通过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中“服务查询——财务处——财务专项工作资料报送审批单”进行报送。

报送内容要求:请学校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形成《校企合作乱收费专项治理“回头看”自查整改报告》。若经自查没有问题,可以简要写明。同时在《财务专项工作资料报送审批单》工作完成情况一栏加以注明。

审批流程:经办人填报——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处。




财务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