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人才培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深化高校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和造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教科研究
通过教学和科学研究发展学生智能、培养创新能力,提高教师素质和科技水平,发展和提高学校学科建设,提升国家的科技水平,繁荣学术文化,服务社会,创造巨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解决国际学术难题优化资源配置,直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要求。
3.服务社会
利用人才、设备、信息等资源,直接为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发展服务。学校充分利用优质资源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高水平服务,进一步成为社会服务中心。通过教学和研究活动为基础,不断拓展继续教育服务、决策咨询服务、社会批判与监督、科技推广服务、科技培训服务、资源共享服务等。
4.文化传承创新
发挥大学文化传承创新职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文化发展,建设高水平大学。把“大学精神”的科学态度、文明风范、价值观念等带到社会,影响和感染他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养和文化认同感,进而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
5.对外合作与交流
扩展对外交流的窗口,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促进师生对外交流。
(二)机构基本情况
本单位无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
学校内设机构有以下单位:
1.教学单位
共20个,分别是: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管理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文化遗产学院、开放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德育教学部、手语培训中心、艺术教育中心、中德学院(与同济大学合办)。
2.行政和教辅部门
共26个,分别是: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委(校长)办公室、外事管理办公室、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组织部、工会、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机关党总支、纪委监察审计室、技能鉴定培训中心、教务处、科研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人事处、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图书馆、团委、校医院、信息管理中心、学报编辑部、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