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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责任编辑:朱志松      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2022〕203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2〕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推进会暨治理教育乱收费提醒告诫会的通知》(教财函〔2022557号)的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财〔2022〕30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和范围


(一)集中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


(二)专项排查范围


学校各单位(含行政、教辅部门、学院、书院等部门)2020年秋季开学以来“违规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以信息化教学为名乱收费”“违规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等教育乱收费情况。


二、排查内容


(一)违规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中明确规定:“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中明确规定:“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乱收费


一是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二是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和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等产品,加重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监管是否缺位,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到位。


(三)违规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四)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事项。


三、工作步骤


学校各单位无论是否有收费行为,是否有违规行为,都要认真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对照教育收费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梳理本部门收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学校财务处,并及时纠正自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各单位在自查基础之上形成本部门自查自纠报告,对报告真实性负责。


对于自查不认真、不到位,投诉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开展重点督导。对于自查阶段没有发现的问题、有问题不上报的,经上级部门抽查发现将加重处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不折不扣自查自纠、并整改到位,严肃问责,工作中坚持边查边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教育收费行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和树牢“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此次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排查工作,将其作为保障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着力点,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的内容之一。要精心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调整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减轻群众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要建立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递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单外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本部门实际,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组,落实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改进作风,提高检查实效


要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积极改进检查方式,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坚持真查、细查、严查、深查,不搞变通,不打折扣。通过报纸、网站事先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搜集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选择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进行重点查办;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深入校园、班级,向学生、家长直接调查了解真实情况,获取第一手信息,找准症结所在,避免“走过场,一阵风”。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检查所需资料,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在检查处理中不予配合、借故刁难,或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行为,学校将加大处理力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保证专项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凡是涉及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规收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件,以及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推诿扯皮等工作作风问题,除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公开曝光。


五、报送要求


学校各单位于9月16日前,通过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报送《×××单位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自查自纠报告》(电子版)。


操作流程: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查询——财务处——财务专项工作资料报送审批单


财务处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68229791






财务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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