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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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8     责任编辑:      来源:财务处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通知精神,学校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将重新计算。所有通过中州大学财务处填写姓名并领取工资(在编、集体、合同、临时、外聘教师等)的人员都必须填写一份个人资料。

请各部门信息管理员登录校园办公平台,选择[教职工信息收集]项目进行填写。务必于11月21日完成,否则将影响个人工资发放。

注:在校兼课教职工由所在部门填写。

技术支持:齐小文

电话:68229863

中州大学财务处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