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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责任编辑:朱志松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催缴学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在校生目前学费代扣情况,还有一部分学生未及时将应交费用存入银行卡中,或存入金额不足,导致代扣不成功。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知学生于1020日前足额存入银行卡中,并及时查看存入的余额是否是应存入金额加10元以上。

贷款缓缴的学生可按在学生处扣除审批的贷款金额后的余额存入银行卡中,以便代扣教材费和住宿费。

本次代扣后,将向学生处学生处提供欠费名单,逾期未缴费者,将影响学籍注册。

本学期每月10日、20日为代扣时间,其他时间不再代扣。

财务处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