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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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5-07-17     责任编辑:林守生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一)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采购单位将政府采购计划或项目在网上申报,并按提示填写相关表格,采购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的须将申报表提交主管部门审批;

2、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给财政局资金管理部门审批确认资金;

3、财政局资金管理部门审批确认资金后,提交政府采购办审批采购方式,系统自动生成采购项目编号;

4、采购单位根据批复的采购方式和采购项目编号,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活动;若采购项目是协议与定点采购项目的,采购批复后由采购单位直接与供应商联系并采购;

5、采购单位的采购项目完成后,在网上填写并打印《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一览表》,此表随采购合同(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一同送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属于部门或单位有特殊需求的及零星采购事项,可按原纸制表格程序申报、审批。

(二)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环节工作程序

1、根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项目委托协议书。

2、接到委托事项后,在15个工作日内编制好招标文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送采购办备案。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须将项目的主要技术参数在媒体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发布招标信息。

3、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询价小组,在省、市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与采购单位代表共同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询价小组。

4、招标单位依法组织开标、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或谈判、询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单位编制评标报告,报采购人批复后,于次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将评标报告、评标记录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若法定期间内接到供应商询问与质疑的,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事项。

6、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要将合同报送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招标单位备案。

(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方式及时间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招标投标信息必须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同步发布。

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传真电话:010-63819289

电子邮箱:zye@ccgp.gov.cn

2、中国财经报:zfcgzk@vip.sina.com

传真电话:010-63812806

3、河南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

4、郑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hengzhou.hngp.gov.cn

5、郑州财政网:www.zzcz.gov.cn

传真电话:0371-67180158

电子邮箱:zhengzhoucgb@126.com

发布时间:

采购方式公告及发售采购文件时限中标公告

公开招标203

邀请招标203

竞争性谈判73

询价73

单一来源73

(四)政府采购资金审核支付程序

1、时间要求:每周一、三、五上午受理政府采购资金审核支付业务,对已受理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业务审核无误的,报主管副主任审批,当日办理支付手续。

2、资金审核支付所需材料:

(1)政府采购合同原件;

(2)政府采购验收证明原件;(有验收人签字,单位公章)

(3)政府采购验收清单原件;(有验收人签字,单位公章)

(4)发票复印件;

(5)郑州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6)《郑州市市级采购项目一览表》。

3、付款程序: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经政府采购办审核无误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系统将信息反馈到国库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最终通过代理银行支付资金;采用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办理资金支付的,经政府采购办审核无误后,通过转账或电汇形式支付资金。

4、资料归档:政府采购资金审核支付后,将财政直接支付

申请书、发票复印件归档;采购合同、验收证明、验收清单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市级政府采购事项的委托原则和采购代理机构简介

(一)政府采购事项的委托原则。

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通用项目、公益性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二)采购代理机构简介

集中采购机构--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2年成立,属于非营利事业法人,隶属于郑州市财政局管理,全供事业单位。负责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单位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地址:市财政局一楼(兴华南街39)

联系电话:67180106671867106718027067180271

社会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001月成立,在郑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20065月经财政部审批、资格确认具备政府采购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招标甲级资质;具有组织国际招标资格。

机构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现有工作人员38名。

业务代理范围: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可承担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可承担国际招标代理业务。

法人代表:陈振立

办公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

业务联系人:张超钦

联系电话:03716595056213937182966

社会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13月成立,在郑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820万元。20065月经财政部审批、资格确认具备政府采购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招标甲级资质。

机构地址:郑州市东明路99号院(河南省老干部康复中心院内东南角办公楼),现有工作人员31名。

业务代理范围: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可承担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法人代表:贺德书

办公地址:郑州市东明路99号院(河南省老干部康复中心院内东南角办公楼)

业务联系人:贺德书

联系电话:03716552829013603846558

社会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044月成立,在郑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400万元。20071月经财政厅审批具备政府采购代理乙级资质和确认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

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7号,现有工作人员34名。

业务代理范围: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可承担工程招标乙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业务招标代理业务。

法人代表:陈永超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7

业务联系人:陈联超

联系电话:03716386588815890055888

社会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982月成立,在郑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20065月经财政部审批和资格确认具备政府采购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招标甲级资质。

机构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3楼,现有工作人员30名。

业务代理范围: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可承担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法人代表:张纯

办公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3

业务联系人:张曙光

联系电话:03716885095013598851825

三、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程序

1、对各县(市)区报来的公务用车,经审核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当日审批。

2、对市直各单位报来的公务用车,手续齐全的(有主管部门、财政局资金支出处室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当日审批并安排采购事宜;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理由。

3、市直单位车辆采购后,单位须携带《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一览表》、合同(原件)、验收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复印件)等资料,到采购办理车辆挂牌手续。

四、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监督管理职能

1、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并负责监督执行;

2、审核需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

3、拟订市级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4、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并监督执行;

5、监督、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活动;

6、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7、受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合同执行;

8、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事宜;

9、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郑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

邮编:450005

电话:0371-671805120371-67180158